2009年1月2日 星期五

Madoff fraud (update)

雖然世界各地的對沖基金、慈善機構、個人和其他投資者目前報上來的馬多夫案投資損失已經超過了300億美元﹐但此案的實際損失目前仍不清楚。

馬多夫據稱已表示他所設騙局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有可能超過500億美元。調查人員認為﹐這一數字中包括馬多夫開始其騙局幾十年來虛報給客戶的利潤。投資者真正投入馬多夫公司的本金預計不足500億美元。

目前負責馬多夫公司資產清算的受託人可能會做出努力﹐要求投資者交還馬多夫公司清算前6年內他們從該公司獲得的虛報利潤。紐約為此類討還利潤案規定的最長追溯期就是6年。這類“收益討還”條款的法理依據是﹐此類投資收益實際是用其他投資者的錢支付的。這樣一來投資收益就成了被轉讓的欺詐所得﹐屬於不當得利。

如果上述受託人起訴這些投資者﹐要他們交還被贖回的本金﹐要是這些投資者能證明自己沒有得到顯示馬多夫公司可能存在欺詐的警訊﹐或者自己在得到警訊後進行的盡職調查顯示馬多夫公司沒有問題﹐那麼他們保住自己資金的可能性將會提高。

*隨著蒙損投資者名單的擴大,伯納德﹒馬多夫(Bernard Madoff)殃及全世界的龐式騙局落下帷幕。損失最慘重的是一些慈善組織、對沖基金以及歐洲和亞洲的多家銀行。WSJ整理了部分受損投資人名單以及其潛在的損失總額。(更新時間2008年12月31日) (附表)

resource: 馬多夫向檢方提交資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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