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中國再簽貨幣互換協議

中國人民銀行與阿根廷中央銀行2日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協議互換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380億阿根廷比索,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至此,自去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中國央行已與中國香港地區、韓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白俄羅斯、阿根廷等6個國家和地區的央行及貨幣當局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總額達到6500億元人民幣。

分析人士指出,一係列貨幣互換協議的簽訂,將起到維護金融體係穩定的作用。同時,也為人民幣跨境結算提供了資金支持基礎,長遠來看,將為人民幣國際化奠定重要基礎。

中國央行表示,總的來看,央行運用貨幣互換手段是為了應對短期流動性問題,更有效地應對金融危機,維護金融體係穩定。推動雙邊貿易及直接投資,並促進經濟增長。

.....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早已成為中國與周邊國家進出口貿易的一個趨勢。.....通過開展貨幣互換、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等措施,可逐步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並為全球金融穩定奠定基礎。”中國國際經濟研究會副會長張其佐說。

不過也有專家表示,人民幣國際化不會一蹴而就。張斌說:“由于目前人民幣仍不可自由兌換,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發展不足,可見以人民幣作為投資和儲備貨幣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

其運作機制是,央行通過互換將得到的對方貨幣注入本國金融體係,使得本國商業機構可以借到對方貨幣,用于支付從對方的進口商品。這樣,在雙邊貿易中出口企業可收到本幣計值的貨款,可以有效規避匯率風險、降低匯兌費用。

source: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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